首页 | 学院概况 | 院务公开 | 师资队伍 | 学科专业 | 教育教学 | 研究生工作 | 招生就业 | 党群工作 | 学生园地 | 校友天地 | 下载中心 
     [ 心理辅导] 内 [热门文章]
   
当前位置: 首页>>思政工作>>心理辅导>>正文

医学院朋辈心理互助队成立章程

 发布日期:2012年09月26日 00:00 资料来源:  作 者: 点击:[]


一、总则

朋辈心理互助队秉承助人自助的原则,以促进大学生互助交往和共同成长为目标,通过朋辈互助的形式,开展社群活动,拓展交友空间,分享生活点滴,体悟人生乐趣,提高大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我院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二、基本组成形式

医学院朋辈心理互助队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指导和学院学生管理科领导下,由学院心理健康专干老师直接负责组织开展工作。

三、队员产生机制

每个年级设朋辈心理互助队大队长一名,大队长由院分团委学生会心康部部长或朋辈心理互助队队长兼任,由学院心理健康专干老师和年级主管老师商讨决定。

每个班级设朋辈心理互助队队长一名,由班级心理委员担任,经班级推荐、主管老师考核批准产生。大一新生的朋辈心理互助队队长由班级同伴心理辅导员担任。

每个寝室设朋辈心理互助队分队长一名,由班级主管老师、班级朋辈心理互助队队长、班长和团支书集体商讨产生。

朋辈心理互助队成员聘用后要开展一系列不间断的培训,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朋辈心理互助队队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实事求是,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严格遵守校规校纪。

(二)纪律性、原则性强,值得信任,清楚什么可以讲什么不能说,能坚持保密性原则,涉及同学的隐私不可以对外扩散。

(三)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强,工作积极主动性高,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同学愿意与其沟通,同时能够积极主动去关心身边的同学。

(四)自身积极乐观开朗,学习成绩优异,平时表现良好,表达能力强,有思想有想法,说话能够让人信服,会做思想工作,能过积极主动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强。

(五)自愿接受学院安排的各类专业能力培训。

(六)有加入朋辈心理互助队的意愿。

五、朋辈心理互助队成员职责

(一)朋辈心理互助队分队长职责

1定期参加学院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2、及时了解并汇报所在寝室同学的心理需求,及时发现并向上一级汇报同学的心理动态,汇报内容不夸大、不引申,务必真实客观。

3、对寝室情况每周向队长进行客观真实地汇报,协助本班队长开展班级心理普查工作以及心理档案动态地建立工作。

4、对寝室同学“应急心理问题”实行“即时报告”制度,原则上要求把本寝室发生的“应急心理问题”即时不延误地向上一级或越级向主管老师报告。

5、在寝室积极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同学积极参加各类有利于心理健康的活动,帮助同学在积极情感及人际关系上得到发展,传递积极的人生观,建立互助互爱的寝室文化。

6、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从个人道义和职业道德、工作职责角度,不能随便谈论心理健康工作的关键内容,不泄露同学的相关信息。

(二)朋辈心理互助队队长职责

1定期参加学院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2及时地从分队长处收集信息并进行整理,敏锐观察并及时记录班级同学的心理变化动态,记录内容不夸大、不引申,务必真实客观,而且谨慎保管、严格保密、定时销毁。

3定期收集本班分队长提出的一般心理困惑问题。在自己能力内能处理的问题,处理后提交书面报告,并上交院分团委学生会心康部备案;当超出自身的能力范围时,应及时向上一级报告并配合进行专业处理。

4对“应急心理问题”的汇报实行“即时报告”制度,原则上要求队长把本班发生的发生的“应急心理问题”即时不延误地向上一级或越级向主管老师报告。

5、协助学院老师与院分团委学生会心康部开展班级心理普查工作和心理动态档案的建立工作,认真组织分队长完成每周寝室情况确认工作。

6、每月要参加由学院组织的两次心理健康工作例会或特别会议。每半个月要组织或参加两次会议,一次由个人主持,班级分队长参与的会议;一次是由主管老师主持,班级队长和分队长参与的会议。

7每学期组织全班开展一次或以上相关的心理健康活动,并提交相关的书面汇报材料。

8每学期刚开始提交一份工作计划,每学期结束前提交一份工作总结。

(三)朋辈心理互助队大队长职责

1、协助院心理健康专干老师、年级主管老师和院分团委学生会心康部在年级范围内开展朋辈心理互助活动。

2、协助院心理健康专干老师、年级主管老师和院分团委学生会心康部在年级范围内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四)院分团委学生会心康部职责

1、协助院心理健康专干老师、年级主管老师开展朋辈心理互助队成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2、负责汇总整理各班同学的心理健康信息,建立各班同学动态的心理健康档案,掌握本院同学心理健康状况,并向院心理健康专干老师和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定期汇报。

3定期收集本院大队长、队长提出的一般心理困惑问题。在自己能力内能处理的问题,处理后院心理健康专干老师提交书面报告并备案;当超出自身的能力范围时,应及时向上一级报告并配合进行专业处理。

4对“应急心理问题”的汇报实行“即时报告”制度,原则上要求队长把本院学生发生的发生的“应急心理问题”即时不延误地向主管老师、院心理健康专干老师或院学生管理科负责人报告。

5、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于学生的有关资料、案列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外借。

6、积极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方面的各类活动、报告、讲座,加强大学生思想、感情上的交流和沟通,努力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陶冶大学生的高尚情操,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7每月要组织全院的两次心理健康工作例会或特别会议,每周要完成好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院心理健康专干老师交办的工作。

8每学期刚开始提交一份工作计划,每学期结束前提交一份工作总结。

六、朋辈心理互助队考核制度

(一)开展活动、开会无故缺席三次以上,当自动退队处理。迟到二次当一次缺席,会上批评;迟到三次以上写检讨。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需逐级请假。

(二)要求交的材料,必须格式正确,内容详实,按时上交,凡是迟交或未交都讲严格记录在案,直接影响工作考核。三次未交当自动退队处理;两次迟交当一次未交,会上批评;迟交三次以上写检讨。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交,需逐级汇报请示。

(三)院心理健康专干老师和分团委学生会心康部每学期对心理互助队成员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继续下一学期的工作。

(四)队员违反保密协议,泄露信息,一经查实,直接开除出朋辈心理互助队,并酌情根据情况严肃处理。

七、附则

(一)全体成员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树立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

(二)注重工作能力的锻炼,自身修养的提高和学习成绩的进步。

(三)发现人才和爱护人才,积极发扬团结协作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本章程内容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会不断进行修改,解释权属于湖南中医药大学医学院。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湖南中医药大学医学院学生管理科

2012925

上一条:医学院举办朋辈心理互助队队长聘用仪式 下一条:医学院举办朋辈心理互助队队长聘用仪式

关闭

Copyright © 2012湖南中医药大学医学院    湘ICP备05002960号

您是第 位访问者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                                     邮编:41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