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学院各支部和广大师生党员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成果扎实有效,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加突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在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服务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为了弘扬成绩、表彰先进,激励各党支部和师生党员进一步以实际行动向献礼党的十九大,学院党委决定在学院范围内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名额
(一)先进党支部:各党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党组织关系在本院的在岗教职工中共正式党员和学生中共正式党员。
(三)优秀党支部书记:各党支部书记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从事党务工作的教职工党员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师生,敢于担当、积极工作,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教育科研医疗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潜心教书育人,受到师生员工广泛赞誉。
(二)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党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大学生援疆等志愿服务活动,取得较好成绩。顾全大局、爱护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无违纪违规现象。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师生员工,善于做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师生中有很好的口碑和较高威信。
(四)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认真落实校(院)党委、学院党委的决定决议,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爱护。
三、评选程序
(一)各党支部自主申报。各党支部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提名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表彰优秀党支部书记1个,优秀党务工作者2人,表彰先进党支部1个。
(二)学院党委审定。对各党支部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查,报学院党委审定。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指导。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具体指导,紧密联系本支部实际,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保证评选质量。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三)积极营造氛围。要结合今年开展的“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支部党日活动计划,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加强各支部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发现和树立典型、总结经验、争创先进的过程。通过评选表彰活动,真正把先进典型树起来,用先进的思想、品格和精神去体现先进性,使评选表彰活动成为弘扬进取精神,营造发展氛围,推动工作的有效载体。
(四)认真撰写先进事迹材料。以反映突出事迹为主,力戒空谈。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200O字左右)一份,审批表(简要事迹材料不超过600字)一式三份。上报时附电子版,一并于2017年12月5日前报学院办公室。
五、名额分配和表彰形式
学院党委将于年底召开表彰大会。受表彰的支部和个人,由学院党委分别授予“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奖金和奖品设置:
先进党支部1个:1000元
优秀共产党员6人(职工):每人200元,计1200元;
优秀共产党员14人(学生):1400元奖品;
优秀党支部书记1人:200元
优秀党务工作者2人:每人200元,计400元。
合计:4200元。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2.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学生党员)
3.优秀党支部书记审批表
4.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5.先进党支部审批表
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