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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中医药大学医学院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年09月03日 22:24  点击:[]

各专业、各年级:

为做好医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等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校行教字〔2024〕5号),特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

组 长:成绍武 雷晓明

副组长:刘 莉 任 婷 魏 科 何迎春

成 员:苏 醒 胡 思 张碧 刘娅薇 赵宇玺

吕俊苇

纪检监督员:曾 辉

、申请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5+3”一体化、5 加 4 一体化、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独立学院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身心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3.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4.非英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425分以上(含425分);英语专业学生英语专业四级合格。

5.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截至推荐工作开展当年9月1日,所修课程成绩均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含每年体测成绩,每学年体测成绩达到50分认定为合格),所修课程(含必修、选修)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15%以内(含15%);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6.符合基本条件1、2、3、4项要求,且在实践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截至推荐工作开展当年9月1日,所修课程成绩均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含每年体测成绩,每学年体测成绩达到50分认定为合格),所修课程(含必修、选修)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可放宽至本专业前 30%以内(含30%);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参与推荐排名,占各学院上报名额。

(1)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第一、二等次奖获奖排名前3者;或全国第三等次奖获奖排名第1者。本项内容由创新创业学院认定。

(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第一、二等次奖获奖排名前3者;或全国第三等次奖获奖排名第1者。本项内容由团委认定。

(3)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全国第一、二、三等次奖获奖者。本项内容由创新创业学院认定。

(4)学校省级及以上本科生竞赛认定目录(一)中的其它国家级专业学科竞赛,全国第一等次奖获奖排名前3者,全国第二等次奖获奖排名前2者,或全国第三等次奖获奖排名第1者。学校本科生竞赛管理办法中明确认定获奖等级以下的不予参与推荐排名。本项内容由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认定。

(5)以湖南中医药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在专业相关刊物发表论文被 SCIE、EI、SSCI、A&HCI 全文收录者(文章发表当年进入中科院SCIE期刊预警名单的刊物除外)。本项内容由图书馆认定。

(6)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授权(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并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者。本项内容由科技处认定。

三、推荐指标分配

专业 学生人数(人) 分配指标
21级临床医学 300 21
21级医学影像 176 12
21级口腔医学 128(不含专升本) 8
22级医学检验 168(不含专升本) 11
医学院总计772(含宁夏交换生) 52(余1)

四、材料准备及推荐名单确定

1.符合条件的拟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由学院组织申报,按要求自行准备相关材料(材料清单及顺序见附件1)。材料要求如下:

(1)完整、如实填写的《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此表一式二份,一份单独交学院,一份作为材料首页装订在后续材料前);

(2)个人陈述(附件3,介绍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本科专业背景、在校期间表现、科研训练经历及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等);

(3)入学以来本科阶段成绩单(二办公楼一楼大厅自助打印机自行打印,或者在学生管理科老师处打印);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由学院负责人审核、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字加盖公章);

(5)可用于进行申报、奖励加分的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学院负责人审核、签署“原件已核”并签字加盖公章)。

1:《湖南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校行教字〔2024〕5号)所涉及的竞赛类学科竞赛认定范围以参赛当年学校发布的本科生竞赛管理办法认定的学科竞赛为准。

2:2025年医学院校临床医学院专业(本科)水平测试加分细则以《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中考试结果应用为准。

2.学生于9月4日17:00之前提交相应材料至年级老师(临床专业:刘娅薇,口腔、影像专业:赵宇玺,检验:吕俊苇),年级老师根据下达的通知对本专业申报者材料进行初审。并于9月9午12:00前将学院审核情况及相关材料汇总上报至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处。

3.学院将在9月10日组织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对相应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的审核,根据学校推免工作办法第五章第十五条学生推免综合评分构成进一步核实计算出学生最终综合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五天。学院推荐名单于9月12上午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至教务处学籍与考试中心(二办公楼108室)。

4.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复核,形成学校拟推荐名单,于9月19前报学校党委审定。学校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并上报教育部。

五、推免工作日程表

内容 时间 负责部门
发布通知 9月3日 学院
学生向辅导员提交材料 9月3日—9月4日 辅导员
学院资格初审、推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公示 9月5日 辅导员、学院
相关部门统一审核盖章 9月8日-9月9日 辅导员
学院推免工作评议会 9月10日 学院
学院拟推荐名单公示、上报 9月10日-9月15日 学院
学校拟推荐名单审定 9月19日前 教务处
学校拟推荐名单公示、上报 9月19日 教务处、研究生院

六、其他事项

如有疑难问题,请电话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临床)、赵老师(口腔/影像)、吕老师(检验)

电话:0731-88459437

湖南中医药大学医学院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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