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内容
(一)专业笔试
1、笔试科目:生物综合
2、笔试范围:《微生物学》(含免疫)指定教材:《免疫学基础与病原生物学》,罗晶、郝钰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出版,第2版。《生物化学》指定教材: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唐炳华主编“十三五”规划教材。《生理学》指定教材 :《生理学》,施建蓉、
赵铁建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第十版。
3.试卷结构: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原则上90分钟。题型以综合性、开放性题目为主。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内容包括对考生的综合分析及表达能力、逻辑及科研思维能力、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外语能力以及考生的人文素养、举止和礼仪等。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进行,面试教师提问1-3个专业相关问题(相关问题提问包括细胞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课程内容,不限于考生选择的学科和方向),考生作答。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一般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考生用英文介绍自己的情况,面试教师用英语提2-3问题,考生作答。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
二、复试时间、地点和程序安排;
(一)复试资格审查
调剂考生按要求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资格审查,具体内容参见《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有关工作安排》。
(二)心理健康测验
1.时间:(按学校统一时间)
2.方式:在线测试(登录网站:http://210.42.176.141/psy/login.aspx)
3.考生登录后,按要求填写用户名与密码。其中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初始密码也为考生编号,点击“登录”进入系统后,请先完善个人信息后,点击心理测评,进行测验。详细须知请参见《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有关工作安排》。
(三)缴纳复试费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通过“中国建设银行APP”网上支付复试费(操作流程见《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有关工作安排》)。
(四)专业课笔试
1.时间:(按学校统一时间)
2.地点:(按学校统一地点)
具体要求参见《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复试有关工作安排》
(五)复试安排或流程
综合面试时间及地点:04月09日下午5:00-11:00,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第三教学楼13楼医学院会议室。
考生需在04:30前进入候考室,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进行面试顺序抽签,候考官宣读考生须知;考生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参加综合面试,考生进行中文自我介绍(不超过2分钟),英语口语问答(自我介绍不超过1分钟,简短对话3-5分钟),专业问答(1-3道问答题12-15分钟),结束问答,考生综合面试结束,领取面试成绩通知单。
三、成绩计算及录取
1.初、复试成绩权重
(1)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2)复试成绩=外语成绩(听力、口语,总分10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3)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2)×7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15%+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10%+外语成绩(总分100)×5%
2.录取规则
(1)复试成绩180分为合格线,低于180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分专业计划,按照考生复试最终成绩名次会议研究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
(4)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遇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在对应批次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最终成绩高低顺延拟录取。
(5)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信息公开
1.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在复试结束后三天内,通过研究生院主页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变动,在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后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2.研究生院发布公示后,我院按要求公布所有参加该学院复试考生名单及成绩。
五、纪律要求和监督
1、所有参加研究生复试的同学应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在笔试开始后和面试测试抽签后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由医学院负责具体解释。
2、面试评委、监督人员、工作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手机等通讯设备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的人员保管。
3、考试过程中,凡与考试对象有回避关系的人员,要主动回避。
4、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731-88459427
如果发现在复试录取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可进行投诉。
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复试工作方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