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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13年06月19日 00:00  点击:[]

我校教学楼内大多数教室都配有网络控制的多媒体教学设备,是学校为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而重点投资的教学设施,由现代教学技术中心负责具体管理工作,主要是为课堂教学服务。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多媒体教学秩序,规范管理,提高教室多媒体设备的利用率及节约资源,特制定教室多媒体设备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教室多媒体设备使用范围

1、计划内教学任务,即学校教务处、研究生处、国际教育学院的教学任务书下达的教学任务。

2、非计划内教学任务,即学校统一组织的或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组织的临时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活动。

3、教室多媒体设备不对学生组织的社团活动开放。

第二条 申请使用程序

1、计划内教学任务,如需使用多媒体设备,由相关教研室的教学秘书或教师本人填写《计划内教学任务多媒体设备使用申请表》(见附表一),送交总控室(一号教学楼南栋一楼)登记即可。因课程调整,临时需要使用多媒体设备的,由任课教师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教务处同意后下发《调课通知单》,现代教学技术中心凭《调课通知单》开启多媒体设备。

2、非计划内教学任务,需要使用多媒体设备,申请部门必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填写《非计划内教学任务多媒体设备使用申请表》(见附表二),需按以下程序办理:、

使用部门填写《非计划内教学任务多媒体设备使用申请表》(须注明使用时间、地点、内容、多媒体设备使用责任人)→上一级主管领导对该项活动签署意见(科室申请由处级部门负责人签署,处级部门申请由分管校领导签署)→教务科签署教室使用意见→实验设备处签署多媒体设备使用意见→总控室执行

第三条 教室多媒体设备管理

教室多媒体设备的管理维护由现代教学技术中心承担,主要任务有:

依据教师申请按时开启教室讲台的电控锁,确保上课的顺利进行。

2、协助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并及时处理教师在授课中因设备使用不当而出现的各种突发性问题。

3、负责教室多媒体设备如投影机、电动屏幕、功放和计算机的管理与维护;

4、负责教室多媒体计算机中常用软件的装载;

5、负责对教室多媒体计算机定期杀毒,删除超过使用期限的文件,以确保其他课程软件的使用空间。

6、负责对使用多媒体设备者提供技术培训。

7、上课教室多媒体设备若突然出现软件或硬件故障,应及时更换教室,不能影响上课秩序。软件故障要求管理人员必须当天解决,硬件故障当天报实验管理科,要求35天内必须解决(返厂维修的除外)。

8、在寒、暑假期间整理计算机硬盘,为开学做好准备。

第四条 教室多媒体设备使用者应遵守以下规定

1、计划内教学任务,首次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教师;非计划内教学任务,首次使用多媒体设备的负责人,须在使用前1——2天与现代教学技术中心总控室联系,约定时间接受多媒体设备操作方法的培训;现代教学技术中心总控室不对未接受多媒体设备操作方法培训者开放多媒体设备。

2、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教师,是对多媒体设备传播内容的直接责任人。严禁使用多媒体设备传播违法、反动、不良的内容。

3、非计划内教学任务,使用多媒体设备的负责人,必须自始自终在现场指导多媒体使用。否则,总控室不再对该多媒体设备负责人及所在部门开放多媒体设备。

4、用多媒体上课并需在多媒体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的老师,必须提前一个星期,将所需要安装的软件送到现代教学技术中心总控室,并注明装在那个教室。

5、教师上课要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多媒体设备,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总控室;

6、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教师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操作系统;不得安装与其教学无关的软件;插拔U盘必须按要求进行;否则,因此造成的事故由其承担责任;

7、多媒体教室的电脑一般都安装了还原卡,定时对电脑C盘进行还原。上课教师需要在计算机上复制资料或课件时,不能将文件复制到电脑桌面和C盘,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由教师本人负责。

8、严禁在电动屏幕和墙面上写画,保持屏幕及墙面的整洁;

9、教师下课时必须按要求关机,及时关闭主控桌前门并一定要落锁,若因下课后教师没关柜门造成设备的损坏或丢失,责任由当事教师承担。

10、使用多媒体教室过程中,如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总控室联系,需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故障排除,不能随意强行处理;

11、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12、制止学生的各种不良行为,特别是防止学生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操作设备和系统。

第五条 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上课或自习学生要爱护多媒体教室设施,听从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开启并操作设备和系统;不得强行打开主控桌门锁,私自使用多媒体设备。
2
、课间或课后,不得在控制柜上试用各种设备或更改电脑系统设置,不得用多媒体教室的电脑下载文件资料。

第六条 其他

1、教室的使用由教务处审批。

2、若不遵守本办法,造成设备损坏、丢失,按校行办字[20073号文件《湖南中医药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执行。

3、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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