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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医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3年06月19日 00:00 资料来源:  作 者: 点击:[]

班主任是负责学生专业思想引导、辅以思想政治教育及学风、班风建设工作的最基层管理者,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部有关精神的实际步骤,也是学院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为了切实保障这项工作管理办法的落实并取得实效,特制订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指导,以教书育人为目标,全面实行班主任工作制度,加强专业思想教育,着力夯实班级建设基础,全面提高学风建设和班风建设水平,稳步提高育人质量。

二、基本条件

每个班均配备一名班主任。

班主任从医学院专职教师和院领导的行政管理人员中挑选,实行自愿申请与聘任相结合的原则。

班主任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洞察力。

(二)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关心爱护学生,品行端正,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三)努力学习并掌握从事班级管理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把握教育规律,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开展学生教育管理所需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基本素质和技能。

(四)年龄原则上在50岁以下,身体健康,工作状态良好。

三、工作职责

(一)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1.组织、指导班级开展优良学风的创建活动,及时沟通、协调教与学的互动,协助维护班级正常的教学秩序。

3.熟悉教学计划和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注重对优秀学生的培养,指导和帮助对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促进学生学习成绩的整体提高。

(二)配合专职辅导员加强班风建设,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教育的能力。

1.引导学生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形成文明进步的良好风尚

2.引导学生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生手册》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班级情况有针对性召开主题班会。

3.配合专职辅导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通过深入班级、寝室、谈心、座谈等方式,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专职辅导员和院领导。

(三)加强学生专业思想教育,提高学生的专业认识和发展水平。

1.给予学生正确的专业介绍,提升学生对专业认识的的广度和深度,指导学生对个人专业发展进行长远规划。

2.引导班级建立专业学习兴趣小组,在课内外与学生进行交流,及时为学生进行专业答疑与解惑。

3.指导学生参与课外科技活动。

4.引导学生参与临床见习和实践。

四、管理与考核

(一)医学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指导班主任开展工作。

(二)班主任在聘期内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本班达一个月以上者,应提前一周向医学院提出申请,由个人推荐或院里指派他人代理履行班主任职责。

(三)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经历作为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中青年教师,除特殊情况外,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须具备班主任工作经历。

(四)班主任聘任以一年为期,学院每年会进行班主任工作总结,并评选学院十佳班主任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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